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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光环境设计的依据

    发布时间:2018-12-17
      在一百多年来,人类历经人工光的发明到人工光的泛滥是使用。如今,我们面对日趋严重的光污染现象,必须重新思考光环境设计依据,从而修正我们过度依赖人工光而忽视自然光的错误设计理念。

      (一)人的生理反映

      在五大感知系统中,视觉系统居其首位,眼睛是人对光信息接受和感知的唯一途径,不同强度的光对眼睛造成的影响也不同,当光线过亮或明暗对比过强,超出了人眼的适应范围,就会造成眩晕感和恶心感,严重的会引起暂时性失明。可见,了解人对光的生理反应是制定科学环境设计方案的基础工作,不容忽视。

      (二)人的心理感受

      明亮的光不仅能刺激视觉神经,还可以引导人的情绪。一般情况下,沐浴在直射阳光中,人的情绪会高涨;而处在黑暗的夜空下,人的心情会变得低落。不同的亮度对情绪的影响不同,不同的人对亮度的感受也不同,因此不能一概而论亮比暗好。当我们需要进行思考时,当我们需要放松身体时,暗的环境可能更适合。

      (三)人的尺度

      商业照明的光环境设计作为环境设计的一个分支,如果无法以人的尺度为设计依据,人们就无法身心享受生活。只有以人的尺度作为光环境设计的基本依据,考虑不同年龄段、不同身高、不同体型、不同生活习惯的人群的特征和需求,才能创造处安全和舒适的光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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