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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道路照明工程设计中灯具、光源的简单计算确定法

    发布时间:2012-05-26

    道路照明工程设计中,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规范,为保证达到一定的照明要求,又不突破工程造价预算,一时不能准确确定灯型、灯具、光源和灯杆间距等。这些就需要通过计算去予以确定。以一条路为例子:路为三块板结构,其中快车道14m,绿化隔离带2m,慢车道7.5m,人行道3.5m,道路总宽40m。为了能节约资源,适当加大路灯的间距,考虑采用双侧交错排列 布灯,灯具悬挑长度为2.5m路灯安装在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中心。路灯安装示意如图:

       则路面有效宽度Weff=14+1-2.5=12.5(m)

       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,灯具高度为H=0.8Weff=0.8*12.5=10(m)

       则允许的最大间距为S=3.5H=3.5*10=35(m)

       考虑灯具仰角为10º时,路面照度的计算如下:

    一、        快车道照度的计算:

    1、①光源的利用系数

      车行道侧:W/H=(14-1.5)/10=1.25

      查表得η1=0.445

    人行道侧:W/H=1.5/10=0.15

    查表得η2=0.445

    η=η1+η2=0.445+0.035=0.48

    2、②光源的利用系数

    车行道侧:W/H=(3.5+14)/10=1.75

      查表得η1=0.245

    人行道侧:W/H=3.5+2/10=0.55

    查表得η2=0.19

    η=η1-η2=0.055

    3、取维护系数M=0.7

    4、取快车道侧光源为NG250W,慢车道侧光源为NG150W

    Eav=M·η·φ/W·S

    =0.7*(0.48*22500+0.055*11250)/14*35

    =16.32lx20lx

    S=35m时达不到照度要求,现减小照明间距为25m。代入重新计算Eav=M·η·φ/W·S=22.84lx20lx满足要求。

    二、        慢车道照度的计算

    1、②光源的利用系数

       车行道侧:W/H=(7.5-1.5)/10=0.6

         查表得η1=0.31

    人行道侧:W/H=1.5/10=0.15

    查表得η2=0.03

    η=η1+η2=0.31+0.03=0.34

           2、①光源的利用系数

        人行道侧:W/H=7.5+2+1.5/10=0.15

    查表得η2=0.15

        车行道侧:W/H=(2.5+1)/10=0.35

          查表得η1=0.08

    η=η1-η2=0.07

    Eav=M·η·φ/W·S

    =0.7*(0.07*22500+0.34*11250)/7.5*35

    =20.16lx20lx满足要求。

    所以路灯的单向间距为25m*2=50m,布列位置示意如图:

     现可确定这条路灯型如下:悬挑L=2.5m,灯高H=10m,仰角a=10º,快车道侧光源为NG250W,慢车道侧为NG250W,路灯双侧交错列在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中心。灯杆间距S50m

    通过上述的计算方法,我们可以简单快速地根据照度的要求确定所需采用的灯型、灯具、光源的大小和灯杆的排列方式等,为进一步深化道路照明工程设计做好准备.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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